实行夏令时的建议最早由窦星元提出,1986年至1991年,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全国范围实行了六年夏令时,每年从4月中旬的第一个星期日2时整(北京时间)到9月中旬第一个星期日的凌晨2时整(北京夏令时)。
除1986年因是实行夏令时的第一年,从5月4日开始到9月14日结束外,其它年份均按规定的时段施行。夏令时实施期间,将时间向后调快一小时。1992年4月5日后不再实行。
1986年4月,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发出《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夏令时的通知》,通知动员全国人民为节约能源而早睡早起,并要求全国各部门做好宣传和安排工作。
具体作法是:每年从四月中旬第一个星期日的凌晨2时整(北京时间),将时钟拨快一小时,即将表针由2时拨至3时,夏令时开始;到九月中旬第一个星期日的凌晨2时整(北京夏令时间),再将时钟拨回一小时,即将表针由2时拨至1时,夏令时结束。
在夏令时开始和结束前几天,新闻媒体均刊登有关部门的通告。值得注意的是,夏令时中出生的人,生时须减去1小时。 从1986年到1991年的六个年度,除1986年因是实行夏时制的第一年,从5月4日开始到9月14日结束外,其它年份均按规定的时段施行。在夏令时开始和结束前几天,新闻媒体均刊登有关部门的通告。1992年起,夏令时暂停实行。
以上就是我国夏令时的实行情况,相对于我国,外国更为复杂,有些国家甚至一个国家就有多个时区,甚至有些国家所采用的时区也发生过变动,这就给真太阳时的确定带来麻烦,而夏令时的实行地区和实行时间也经常不一致,所以,对于在国外出生的朋友,确定准确出生时间要更为慎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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